一、交费时间:按学期交纳学习费用。留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工作日内交纳学费。
二、交费币种:人民币。
三、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纳学费,应向国际学院申请缓交,经国际学院批准,可缓交一个月,但需交纳滞纳金。
四、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报到注册时,报到注册日在交费规定时间后的,需交纳5%的滞纳金。
五、超过缓交期未交纳学费及5%滞纳金的,取消本学期注册资格。
六、不能按期交纳学费的,未提交缓交申请,视为本学期未注册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七、学费一般不退不转。
有以下特殊情况时可予转学费或退学费:
1、退学时,因特殊原因在开学2周内提出退学申请,可退本学期所交纳的学费。开学2周后不予退费。
2、转学时,因特殊原因在开学2周内提出转学申请时,可退学费。开学2周后不予退费。
3、休学时,在学期开学8周内提出休学,本学期学费可转至复学学期。8周后提出休学时,学费不转,复学时须重新交纳学费。
4、复学生学费标准按其复学到的年级的学费标准交纳。
5、复学后提出退学或转学,不退学费。
6、被学校勒令退学、开除或被公安机关驱逐出境的,不退所交纳的学费。